【大公报讯】地政总署容许工厦单位业主透过申请豁免书,以暂时放宽地契限制,让单位用作地契准许以外的用途。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吴永嘉昨日(23日)在立法会大会提出口头质询,关注相关申请费用非常高昂,并表示香港推动工业旅游,关注若有厂商有意开放生产线供市民或游客参观,当局可否豁免限制费用。发展局局长甯汉豪表示,主要涉公众安全考虑,如有众多公众人士进出,必须考虑消防,再探讨是否豁免收费。
甯汉豪表示,早年签立地契中,很多现存传统工业大厦只能作工业用途,一般来说,业权人有意将相关部分单位转作非工业用途,必须先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书,并且缴付豁免书费用及行政费,而为鼓励老旧工厦转型及善用市区工厦楼面,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透过免收地契豁免书费用,鼓励业权人将位于指定规划地带内、楼龄达15年或以上的工厦,整幢改装作非工业用途。
甯汉豪续说明,如业权人只想将个别的工业单位转为非工业用途,在符合土地规划及消防安全等规定情况下,政府目前亦有措施便利审批,包括在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的政策支持下,若将工厦部分单位转作营运数据中心或测试及校正实验所用途,地政总署会免收单位的费用。
甯汉豪强调,如工厦个别单位用作常见的非工业用途,如办公室、资讯科技或电讯业的处所,以及专业人士事务所等,地政总署自2003年起为相关指定用途,定立了豁免书费用的标准收费率,用作加快审批过程,而不属于上述豁免条件或用标准收费处理,就要按照恒常估价机制,每一宗个案去逐个评估,如申请人不同意地政总署提出的金额,可以提出上诉。
甯汉豪透露,地政总署在过往3年,接获198宗有关工厦个别单位申请,扣除不获批或撤回,共有154宗个案获批或正在处理中,当中超过一半属于免收豁免书费用或标准收费的个案,而过往三年获批的87宗申请当中,有31个案需逐个申请评估豁免费用,当中3宗个案就费用提出上诉,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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