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施政报告表明,特区政府决定以立法方式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不合标准的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必须改建成合标准的“简朴房”,标准包括必须有窗、有独立厕所、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等,希望明年可向立法会提交草案,预期4年后可开始取缔不合规㓥房。

  现时约有11万户共21万人居住在㓥房,估计约3万“㓥房”单位不合规格须改善。㓥房户申请了公屋与没有申请公屋人数比例为6:4,轮候上楼时间直接影响解决㓥房问题的时间表。随着3万个“简约公屋”单位明年起陆续落成,公屋综合轮候时间可在2026-27年度共减少一年半,降至四年半,有助加快㓥房户上楼,避免4年后开始取缔不合规㓥房时,出现㓥房户安置问题。

  立法规范㓥房标准,逐步取缔劣质㓥房,加快公屋建设,可以解决大部分㓥房户的住屋问题,余下没有申请公屋的㓥房户,各自有个人原因,可能是不符合公屋申请资格,例如资产超额或新来港人士,为了解决他们的住屋需要,合标准的“简朴房”仍有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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