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内地与香港于2003年6月29日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双方逐步减少或取消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并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CEPA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等四大范畴。

  21年来,内地与香港一直保持紧密磋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扩阔CEPA的内容和范畴,加入更多开放措施。

  CEPA不仅协助香港商界开拓内地市场的庞大商机,也让香港成为内地企业“走出去”的最佳跳板,加速内地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为内地、香港与外国投资者带来无限商机,充分体现了两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紧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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