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查显示,有超过78%及85%受访者分别认为,目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足、应就预缴式消费设立法定冷静期。认为应设14个工作天和21个工作天至一个月冷静期的受访者,则各占约三分之一。

  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有共识需要设立预缴式消费冷静期,仍需讨论的是冷静期要多长,是7个工作天?14个工作天?21个工作天?甚至一个月?2019年疫情前,当局曾就立法对健身中心及美容业界强制设立冷静期,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之后没有进一步行动。

  现时内地、澳门,以及澳洲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对预缴式消费均设有冷静期,香港在这方面还停留在起跑线,舒适堡事件是当头棒喝,是时候追落后了。预缴式消费不单止美容、健身中心等,立法应涵盖所有预缴式消费,都纳入监管范围,并对相关合约金额作规限,一旦超过某金额时,可延长冷静期。除了设立冷静期外,对于签署超长期限的“万年合约”,亦应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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