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堡”湾仔分店近日以“Healthy”品牌重开,职员要求旧会员签署“申请取代舒适堡提供剩余服务同意书”,当中列明“Healthy”并无提供舒适堡余下服务的义务。消费者委员会昨日(13日)在网站答疑,指Healthy的“同意书”条款细节并不清晰,既然舒适堡一方没有为转换手续设下期限,建议消费者不用急于签署,可再观察一段时间,待商户提供更多资讯再作出知情选择。

  消委会表示,“同意书”未有注明营运“Healthy”的公司名称,即目前为止,消费者未能掌握营运商的背景、资历及状况;“同意书”也未有提供“标准客户协议书/健身合同”及“营运守则及规定”的条款。同时,根据该份同意书,“Healthy对教练及课堂的日期/时间安排有最终决定权”,亦指出“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取代‘舒适堡’剩余服务的义务”,意味着消费者最终未必一定会享有原有服务或服务水平。

  消委会又指出,消费者贸然同意向Healthy提出申请,不论申请是否获批,或会影响消费者对舒适堡的申索权益。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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