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 國傢移民管理局日前發佈公告,為進一步保障便利中外出入境人員往來,促進服務對外開放,該局自今日(15日)起全面恢復實行內地居民赴港澳團隊旅遊簽註,並實施內地居民申辦赴港澳地區探親、工作、學習證件。

  有關進一步調整優化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

  一、全面恢復實行內地居民赴港澳團隊旅遊簽註“全國通辦”。內地居民可向內地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赴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簽註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二、實施內地居民申辦赴港澳地區探親、工作、學習證件“全國通辦”。內地居民因探親、工作、學習,以及因就醫、訴訟、處理財產等事由擬前往港澳地區,可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探親、逗留和其他三類簽註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三、調整在澳門就讀的內地學生逗留簽註有效期。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赴澳門高等院校就讀的內地學生,簽發的逗留簽註有效期由最長不超過1年,調整為與其在澳門就讀的學習期限一致。

  四、全面恢復口岸快捷通關。在1月8日恢復毗鄰港澳口岸邊檢快捷通關的基礎上,按照疫情前做法和標準要求,允許持中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5年有效)、一年多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的中國公民;持外國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電子護照及6個月以上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在定期國際航班上工作的中國籍機組人員和可免簽入境或已辦妥1年以上(含)乘務、任職簽證或居留證件的外國籍機組人員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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