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提名定在本月二十九日开始,为期十五天。

  【大公报讯】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将于10月13日投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昨日发出告示,订定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为8月29日至9月12日,并于行政长官选举网页(www.ece.gov.mo)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日程表”。

  提名期本月底开始

  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或代理人,可以到选举事务接待柜枱领取提名表,在提名期内,连同具签名表示真诚拥护澳门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澳门特区的声明书交回。

  完成报名手续后,会由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判断被提名的候选人是否拥护澳门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会向不符合的候选人发出具约束力的审查意见书,选举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意见书,作出被提名人是否符合资格的决定,过程不得提起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

  按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任何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66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以联合签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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