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昨日被裁定三项罪名表证成立。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昨日进行第92日聆讯,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被告三项罪名表面证供成立。辩方表示黎智英将选择出庭自辩,案件押后至11月20日再开庭。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开审,至今已超过7个月。庭审上不同证人逐一作供,揭露黎智英拥有一条完整的美国政治人脉,连接起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的反中乱港势力。黎曾向多位证人转达美方“指示”,他们亦是立法会选举非法“初选”的最初构思者,图谋结合街头、议会和国际三股势力推翻香港特区甚至国家政权。\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押后至11.20再审 料需30天

  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第92日聆讯,由高院原讼庭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黎智英一方前日作中段陈词,要求法庭裁定黎智英三罪表证不成立。法庭听取双方陈词后,昨日裁定黎智英面对的三罪均表证成立。辩方索取指示后表示,黎智英打算出庭作供,另拟传召一名专家证人。法官关注本案涉及大量资料,预期审讯将延长,而由于三位法官另有案件需要处理,建议将案件押后。最终各方商定案件11月20日续审。辩方预料完成辩方案情约需30天。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开审,至今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举证。证人在庭审中逐一作供,包括多名从犯证人陈沛敏、张剑虹、杨清奇、李宇轩、陈梓华等的供词揭露,黎曾向证人转述前美国驻港澳总领事的“意思”,影响《苹果》采编,亦曾安排多位证人与美方会面,更要求他们要多认识美国政界“枱底人”。黎多次向证人面授机宜,推动外国政府“制裁”中国和香港特区。他一方面谋求主导“国际线”,另一方面透过“重光团队”协调和控制“勇武派”,图谋组织“和勇大台”。黎亦最先构思搞立法会选举“初选”,以最终达到结合街头、议会和国际三股势力推翻政权之目的。

  屡向外国势力乞求“制裁”香港

  本案案情指,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公司,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与多名同列为被告的《苹果日报》时任高层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是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另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则指被告黎智英与陈梓华、李宇轩等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串谋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

  香港国安法订明,触犯“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相关罪行的人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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