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李龙基的未婚妻王青霞昨日因使用虚假文书等罪,被判囚25个月。

  【大公报讯】艺人李龙基36岁的未婚妻王青霞,被控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使用虚假文书等7项罪名,案件昨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提讯。王青霞承认其中5罪,余下两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被法庭判刑入监25个月。李龙基昨日亦到庭旁听,二人在庭上不时用纸巾拭泪。

  被告王青霞被控7罪,包括2项违反逗留条件、1项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1项使用虚假文书、1项管有虚假文书、1项向根据或为执行入境条例第Ⅱ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申述,以及1项在香港入境时对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佣工作罪。根据控罪,王涉虚报有硕士学位,并涉违反逗留条件,在港期间于柯士甸学校工作。此外,她逾期留港约3年时,涉向入境处人员讹称数天前才从港珠大桥入境。

  王青霞承认其中5项控罪,包括违反逗留条件、使用虚假文书、管有虚假文书、向根据或为执行入境条例第Ⅱ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申述,以及在香港入境时对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佣工作。

  李龙基庭外痛哭:会等她出狱

  闻判后,李龙基离开法院回应记者提问时,突然低头痛哭,指不会考虑上诉,强调会等王出狱。

  沙田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指出,逾期逗留情况猖獗,倘若执法机构不作检控,便会吸引更多人持双程证来港工作及逾期逗留,影响港人“饭碗”,故须处以严苛量刑,强调法庭对来自内地甚或东南亚的逾期逗留人士均一视同仁。

  裁判官要求索阅本案涉及的3张虚假证书副本,辩方求情时指该些证书质素粗糙,而案情显示入境处曾两度要求王就优才计划的申请补交资料,王未有理会处方要求,可见她申请时未经深思熟虑,指判监9个月属恰当量刑。

  不过,裁判官认为,单看证书副本难分真假,王必然是掌握背景资料才可覆製副本,显然经过精心计划,考虑到王认罪、控罪性质及案情,决定判入狱2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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