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食环署人员巡查其中一个零售点。
【大公报讯】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及环境卫生部昨日(10日)突击巡查市面多个零售点,加强打击非法售卖咀嚼无烟烟草产品。
突击巡查行动中,食环署人员发现一宗怀疑售卖咀嚼无烟烟草产品的个案,并已检取所有相关产品作进一步调查和化验;如有足够证据,会向涉案人士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
食环署表示,会继续与其他执法部门包括香港海关保持紧密联系和交换情报,在各个边境管制站加强执法行动,打击非法进口无烟烟草产品。
根据《无烟烟草产品(禁止)规例》(第132BW章)(《规例》),任何人不得输入、制造、售卖、为出售而管有、要约出售、为出售而展示、托付或交付任何无烟烟草产品,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根据《规例》,无烟烟草产品是指含有烟草或以烟草为主要成分并拟供人口服的产品,包括嚼烟(不论是散烟叶、硬烟饼、湿烟饼、口嚼搓烟或口嚼卷烟)和湿鼻烟,但不包括用鼻吸入的乾鼻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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