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去年底三读《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及《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引入的士车队管理制度、引入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等,提升的士服务质素。
在违例记分制下,的士司机如两年内被记满15分,可被停牌三个月,法例将会在2024年9月22日起实施。记分制列明滥收车费、拒载、拒绝或忽略驾驶的士至指示地方、毁损或更改的士计程錶为严重罪行,会被记10分;兜客、兜路及“钓泥鯭”等记5分;拒发收据、无将的士计程錶设定于记录位置等记3分。
若的士司机两年内,被记8分或多于8分,但少于15分,运输署署长送达一份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提示;若记10分或以上,当局会送达一份通知,要求该名的士司机在指定限期内,自费修习并完成的士服务改进课程,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要求,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一个月。
至于被记15分或多于15分,司机被停牌三个月,其后再被取消资格,如属首次,其停牌期由裁判官作出命令当日起计为期三个月,其后每次为期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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