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王亚毛报道:将军澳日出康城首都一个单位在去年5月装修期间,拆毁部分主力墙,社会哗然,屋宇署昨日表示,已完成调查,并按照《建筑物条例》,向有关单位的业主、工程承建商、室内设计师提出合共六项检控,有关聆讯定于明年2月展开。有当区区议员表示,政府提出检控,可对其他业主以儆效尤。
据了解,涉事单位是一个三房单位,装修工程拆去部分主力墙,改建为主人房的房门。屋宇署随即跟进,向业主发出法定命令,要求于30日内完成修复工程;并调查责任谁属问题,包括业主、装修工程设计师和施工承建商。
区议员:以儆效尤
屋宇署昨日回复传媒查询表示,已完成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经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按照《建筑物条例》第40(1AA)及40(2B)(b)条,向有关单位业主、有关工程承建商和室内设计师提出合共六项检控。观塘裁判法院已发出传票,提告详情将于聆讯前一日在法院网页公开。
屋宇署表示,根据《建筑物条例》,任何人明知而在未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展开或进行建筑工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4万元及监禁两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万元。与任何建筑工程直接有关的人,如进行或已进行该等工程,或授权或准许或已授权或已准许进行该等工程,而工程进行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损毁的危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三年。
西贡区议员方国珊昨日表示,据了解,屋宇署早前已对涉事单位完成复修,确认安全且对大厦结构没影响。她认为署方提出检控,可对其他业主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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