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涉嫌串谋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并枪杀警员,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续审。
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继续接受辩方盘问,黄振强同意主要由他与同谋者吴智鸿商讨炸弹计划,两人联络后才各自与队员商量安排,另对于吴智鸿跟队员谈及的内容不知情。
本案其中一名被告赖振邦的代表大律师昨日展开盘问。早前黄振强作供提到,2019年12月3日与屠龙小队成员、同谋者吴智鸿等人,在荃湾松记商讨12月8日“大行动”,其后一行人前往荃湾酒吧“倾偈饮酒”,逗留约2小时,彭军壕、赖振邦亦在场。
辩方质疑黄在录影会面中没提过数天前的酒吧事件有另外两人出席,反而时隔3年的无损权益口供才想起,黄解释录影时印象较为模糊,后来方可冷静地回想,依靠telegram对话忆述事件。辩方续质疑12月8日警员已展示telegram对话,但都无法勾起黄振强于酒吧的记忆,黄表示警员或只围绕吴智鸿提问,故他亦没有提及。
针对黄振强指12月3日当晚在酒吧饮酒聊天,赖称担心酒吧内闭路电视有收音功能,遂当时无谈及计划,辩方指当晚根本无人提及闭路电视或有收音,黄不同意。但黄承认当晚之前没见过被告赖振邦,吴智鸿在telegram中也从没向他提及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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