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有學者指出,容許海外律師參與司法訴訟程序實為特例,本次修例充分咨詢瞭法律界意見,亦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規定,無損香港普通法的獨特優勢。亦有議員表示,須警惕境外勢力仍會持續不斷抹黑香港,期望各界努力推動香港邁向由治及興新階段。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表示,本次修例過程充分咨詢瞭法律界意見,內容亦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規定。他指出,世界各國一般都不容許在本國沒有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參與本國的司法訴訟程序,遑論容許外國律師處理國安案件。香港由於英國殖民管治遺留的歷史原因,加上過去在某些專門的法律領域欠缺足夠法律界人才,為瞭維持普通法下的司法水準,才有聘請海外律師的做法。他說,現時修例後一般刑事、民事、商事案件仍然可以按昔日渠道申請聘請海外律師,並無損香港普通法的獨特優勢。

  議員:確保制度不被濫用

  立法會議員楊永傑、梁文廣、張欣宇、林素蔚支持政府修例,認為是落實人大常委會釋法精神的具體體現,有利於全面準確落實香港國安法,為香港維護國傢安全打下一支“強心針”。他們指出,新引入的“申請前甄別程序”以及“覆核機制”,能確保“專案認許”制度不被濫用,同時未有“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不會削弱辯方原有的選擇法律代表、接受公平審訊權利,在維護國安及保障公民權利之間取得平衡,是維護香港法治的重要舉措。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林新強亦支持修例,惟擔心修例後境外勢力仍可“偷雞”,就算不能“偷雞”亦可不斷“唱衰”香港,透過聘請反中亂港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安案件,不斷拖延案件,抹黑香港。他期望各界努力推動香港邁向由治及興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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