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民阵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游行当晚,暴徒四出破坏。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2019年策划借“民阵”游行制造连环爆炸及枪手伏击警员案,警方首次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起诉,7名被告被控串谋爆炸、谋杀及筹集财产等罪受审,昨日(24日)在高等法院续由控方开案陈词。控方披露被告的Telegram对话和语音讯息,提到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的详情,以及到大学的实验室寻找制造炸弹的化学原料;又展示被告曾在Telegram公开频道上呼吁课金帮助抗争,2019年8月以来合共入账逾200万元。
控方大律师周凯灵于庭上展示“屠龙小队”领导黄振强和协助制造炸弹的吴智鸿的Telegram对话,显示两人与被告等人曾于2019年11月16至17日凌晨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控方律师又指,“屠龙小队”有个别成员加入分支出来的“灭龙小队”群组,群组讯息反映成员之间会约饭局,众人相熟及曾经会面。
借“12.8”游行引爆炸弹枪击警员
周凯灵展示以吴智鸿为首的群组对话纪录,有人提到在大学“爆”化学实验室“试嘢”、“可以整魔法”。控方指,涉案被告是在大学内找制造炸弹的化学原料。之后控方播出“灭龙小队”群组在11月27日的影片,显示正引爆炸弹的引爆器。警方其后检获的炸弹,是使用影片中同一种引爆器。
控方续指,“12.8国际人权日”游行当日按照计划,苏纬轩作为枪手会在高处开枪,在炸弹被引爆期间,在对面马路用长枪射击警员。庭上展示被告之间传送的地图,标示两个炸弹放置位置。周凯灵指,证据显示苏纬轩事前已拟定好逃走路线,强调同谋的控罪并不需要实际完成罪行,控罪元素为协议,如买武器、踩线等已可佐证协议进行中,而本案协议告吹,只因警方作出拘捕。
至于另一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控方展示刘佩凝的银行户口、Payme和马会账户在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期间,共938宗,约200多万元入账纪录,当中100多万转账予黄振强汇丰户口。控方指,金额来自众筹,强调刘的角色与12月8日放炸弹及杀警计划不需有必然联系,金钱在社会运动中不能缺少。控方完成开案陈词,今日将开始传召证人作供。案件预计共审讯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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