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环谘会通过新田科技城环评报告,但提出15项条件及建议。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环境咨询委员会昨日开会讨论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的环评报告,政府同意环评小组早前提出的条件及建议,包括在建造工程开展前成立环境监测小组等,获得会上大部分会员支持。最后环谘会一致同意以8项条件及7项建议通过环评报告。政府亦表示,今年底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开展湿地优化工程,当中不包括填塘工程。
环谘会主席查逸超表示,委员了解到虽然新田科技城发展会影响该区部分现有鱼塘和湿地,但透过纾解措施能够带来多项环境效益,能在发展和保育之间取得平衡,委员也欣悉项目倡议人和环保署同意采纳环评小组的一些意见,如回收和重用砍伐的树木、野生生物走廊的设计等,致力减碳和减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希望政府加快步伐,维持香港长远创科发展,维持香港在大湾区和国家层面的竞争力。
提7建议 包括减废节能
8项条件包括,在建造工程展开前不少于9个月向环保署提交生境建造和管理计划,而提交前须先咨询环谘会;施工前提交非飞行哺乳类动物的建立野生生物走廊详细设计计划;在工程建造开始前须咨询渔护署并提交米埔湿地优化措施实施计划;在填塘工程开始前,提交过渡湿地优化计划;在工程开展前成立环境监察小组,对以上的计划给予意见,小组须有广泛代表性,包括政府部门、绿色团体、学者,建造工程开展后,定期要向环谘会报告;就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要提交鸟类友善设计指引;以及制定适合工地条件和修复要求方案。
7项建议包括,采用海绵城市措施,建立自动垃圾收集系统、完善处理有机废物主要园林废料、落实碳中和和减碳设施、减低光污染等。
环保署表示,香港的环评程序是一个专业、客观和高透明度的制度。环保署署长会详细研究相关环评报告,在全面和审慎考虑相关环评研究概要、技术备忘录的要求、于公众查阅期间由公众和环谘会提出有关环境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该环评报告,以及如批准相关环评报告时应附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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