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与《香港国安法》互补。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飞龙在研讨会上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工作的完成,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与香港法治发展的新篇章,对香港普通法与司法制度完善有促进作用,对香港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发展大局及提升国际地位与制度可预期性有推动作用。

  进一步巩固“爱国者治港”

  他分析,这一《条例》在香港未来的法治发展中将展现出如下的制度意义和具体进展:其一,《条例》与香港国安法组成完整国安法网,综合提升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能力和法治水准;其二,《条例》之本地管辖的司法展开,可有效推动形成香港特色的国安普通法,不仅有效补充香港普通法体系,更可对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国安法理及判例发展作出香港贡献。

  此外,《条例》及其法理、案例等可为香港国安法治教育提供更丰富、完整、生动的素材与契机,进一步巩固香港“爱国者治港”的法治文化根基与社会认受性;其四,《条例》展现的国安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及法理发展,对“一国两制”范畴国安立法的后续进展有探索示范意义,对澳门国安法制的继续完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框架中国安法制的具体构想以及国家层面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发展都有着相互借鉴和促进的作用。

  大公报记者毛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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