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国安法一案昨日踏入第56日审讯,控方完成主问从犯证人李宇轩。李宇轩称,国安法生效后,考虑过成立“流亡政府”,黎智英被拘捕当日,他曾与本案另一认罪被告、法律助理陈梓华讨论去留。
控方展示李宇轩及同案被告陈梓华于2020年7月的Signal通讯软件纪录,两人讨论要找一个合适人选成为“枱面人”,在海外成立“流亡政府”。
李宇轩称,当时正是与陈梓华商讨自己未来的方向,以及重光团队如何转型,两人得出结论认为当时的社运存在“权力真空”的问题,于是希望找人成为“枱面人”,用真名行事提供推动力。
根据通讯纪录,两人曾经提及一系列人名,包括当时已经弃保潜逃海外的“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所谓的社运人士梁继平等,又一度讨论到由李宇轩作为代表,但陈梓华担心,最终李宇轩身边所有人都会遭到所谓迫害。
法官李运腾问及,当时香港国安法已生效,他有机会细阅该法条文,为何仍“企出嚟”,离开香港去外地设立“香港流亡政府”?李宇轩辩称,“无论我打唔打,政权要照肺或者秋后算账,都会照做”,故“其他人照唔照肺,唔係取决于我打唔打嘅问题”。他称,若不站出来,香港依然会被内地控制的香港政府(特区政府)统治,“所以(香港)已跌入有政治迫害的环境入边,即係已经够差”,才希望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成立政府。
没人愿当“枱面人”
李宇轩扬言,设立“香港流亡政府”有两个先决条件,首先流亡政府不得设立在香港,“因为会被捕”;其次,一定要有“枱面人”,“因为如果只係得枱底人嘅政府,no one will take it seriously(没有人会认真看待它)”。法官李运腾追问成立“流亡政府”,是否一个真实的建议,李宇轩承认有考虑过,但最终因找不到合适人选而未有成事。
他又称,由于担心国安法实施后会面对所谓的迫害,他与同案被告陈梓华日常不时都会讨论去留问题,分析离开香港的利弊。根据控方展示的通讯纪录,李宇轩2020年8月10日被捕当日的下午,陈梓华曾经向李宇轩传讯息劝他离港,指“不能再在国际线上失去多一个成员”,又指当时已经有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与同日被捕的黎智英割席。李宇轩称,每当有人被捕,都会有人叫他及身在香港的重光团队成员离开香港。
案件将于今早续审,由辩方展开盘问。
大公报记者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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