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特首李家超在施政报告宣布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出在“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下图: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多样化,升旗礼凝聚正能量,加强青少年对国家的认识及对社会的承担。

  香港特区政府昨日宣布在“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协调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内容对接,在不同层面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包括约30名成员,组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慧琼担任。\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去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市民对国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提出在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下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主席兼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丰富,包含国家历史、文化、传统和价值观、象征标志等多方面,并着重培养广大市民的国家意识和公民责任感。爱国主义教育的方式亦多样化,除了政府大力推动外,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将从学校教育、本地社区、历史政经文化、传媒宣传四个范畴着手,助力‘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全方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献策

  他强调,相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将考虑现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内容,就如何更好结合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提升市民的爱国意识和情怀,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出谋献策。同时,陈国基也期待与小组全体委员合作,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在学校层面和社区层面推广,并善用不同媒体平台做好传播工作。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包括:协助制订在香港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的整体计划和策略,并定期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汇报及寻求指引;根据实际情况,监察、评估及检讨根据商定策略开展的各项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并适时向“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汇报进展;促进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在推广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上的协调与合作;考虑及处理与推广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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