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政府早前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计划为㓥房面积等设定最低标准。建筑测量师何钜业建议,设定标准必须从单位面积、高度、卫生、防火安全等方面考虑,㓥房最低面积应至少为100平方呎,同时单位内要有通风窗、独立间隔厕所、防火分隔的处方等生活基本空间。
何钜业认为,不可能再以现有《建筑物条例》等法例准则判断㓥房是否合规,建议要按客观环境,订立另一套检核标准,例如无法安装消防系统时,是否可改以手提式灭火樽,甚至烟雾感应器代替,以达到基本安全;亦可容许单位内的窗户细一点,单位高度毋须符合现有条例的最少2.5米,如果达2.2或2.3米已可达标。
在单位窗户方面,何钜业认为窗户必须能够开启,达至合理的通风和采光效果,若窗户对着四面围封的光井,错综复杂的渠管、大量垃圾杂物即为不符合要求。
先由高龄楼及工厦㓥房入手
何钜业认为,当局制定的检核标准应视为过渡性安排,而非等同于令㓥房合法化,建议暂时容忍这类单位存在,在政府的监管下,逐渐将“劣质㓥房”淘汰,其余就作“升级转型”,局部改善。
对于暂未有足够安置单位的情况,何钜业建议为取缔“劣质㓥房”定出优先次序,先从楼宇状况欠佳的60年以上楼龄楼宇,以及工厦㓥房着手,因工厦内有不少杂物及易燃物品,窗户亦较少,且危险性高,有优先取缔的必要。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委员陈学锋近期曾与“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会面,他估计,由订立新法例和标准规管㓥房,直至落实,整个过程可能需三至四年时间。他认为现阶段工作组应做好数据搜集,包括掌握“劣质㓥房”的具体数目,并利用现有法例先解决部分问题,取缔环境极度恶劣的㓥房,做好居民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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