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完成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立法会今日(19日)上午9时加开会议,历时10小时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获表决通过。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将签署《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会在3月23日刊宪公布实施,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
李家超提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符合三个原则,并已经写入条文里面,这三个原则是:
(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和两个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所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所规定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的权利和自由,都依法获得保障;及
(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防范,依法制止和惩治。
此外,《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体现了三个重要目标:
(一)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
(二)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及
(三)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保障特区居民和在特区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护,保持特区的繁荣和稳定。
李家超续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四个特点:
(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与《香港国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互相衔接、兼容和互补;
(二)《条例》借鉴了其他普通法地区的经验,但最终按香港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三)条文按现行普通法惯常用语编写,详细清晰,容易明白;
(四)完善了过时及不足的法律。
李家超感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法案委员会主席、内务委员会主席、各委员和立法会议员全力支持,他们均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为重心,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为目标,让特区在今天实践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日的宪制责任。李家超指,立法会整个立法过程,全面按程序进行,议员审议认真谨慎。议员的发言涉及多元角度,范围广泛,有讲细节的、有讲原则的、有讲理念的,内容既全面又深入,审议过程既高质、亦高效。今日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体现了“爱国者治港”的最高价值,让特区光荣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神圣任务。
李家超亦感谢政府团结一致,特别向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关同事致敬,由咨询、拟定草案、解说反驳、到协助立法会审议,都坚持不懈,尽心竭力。最后,李家超感谢所有爱国爱港人士支持和推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共同为缠绕香港26年8月零19日的问题写上圆满的句号,为香港特区谱写光荣的历史。
李家超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三读通过,我们将有效保障国家安全,让香港可以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同创造一个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园。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