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第三日开会,讨论条文内容。右图: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继续到立法会解释《条例草案》。\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特区政府昨日强烈谴责反华组织“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公然要求美国对中央和特区官员,特别是参与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官员,实施所谓“制裁”,并诬蔑抹黑《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有关行为可能构成企图干犯《香港国安法》第29条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正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企图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在这个时候公然叫嚣向履职尽责的中央和特区官员作出所谓“制裁”,妄图恫吓他们,完全漠视特区正当立法程序,充分显示其卑劣用心,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通缉犯许颖婷为骨干成员
发言人指出,通缉犯许颖婷正是“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骨干成员,该组织已多次发动反华行动,包括要求所谓“制裁”中央及特区政府官员、要求关闭香港特区驻美国经济贸易办事处等。该组织早前口口声声说自己并不反华,显然不符事实。市民要认清他们的真面目。
“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的行径亦印证了《条例草案》中,建议针对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潜逃者的措施的必要性,包括禁止向潜逃者提供或处理其资金、撤销特区护照等。此外,措施亦有必要保障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或工作的人员,以让有关人员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处理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从而巩固和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力量。
印证针对逃犯措施必要性
发言人说,事实上,《条例草案》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和两条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会继续无畏无惧维护国家安全,尽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受威胁的风险便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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