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国家安全法与23条,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机制。\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23条立法完全唔係快,係慢
对于社会上有声音称“23条立法太快、太急”,谭惠珠表示:这样的言论完全漠视了2014年时,有些反对派企图无视“8.31决定”进行行政长官选举。很明显他们并非是要争取民主,而是不希望按照基本法做事,当时已经引发了很多人对香港有国安漏洞的担忧。2019年的修例风波更让大家看清楚,香港不设防会被后栏放火。“所以23条立法,完全唔係快,係慢,早就应该立咗!”
•行为不影响国家安全,便毋须担心
条例草案规定:“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对于有声音称“这两条很难界定,容易造成‘模糊空间’”,谭惠珠表示:境外势力的定义是:外国政府或其政治分部;境外地区或地方的当局或其政治分部;该政府或当局的代理人,或该政府或当局的政治分部的代理人;及在境外的政党或其代理人。如果不是与这些进行往来便毋须担心;如果行为没有政治目的,不会影响中国内地及香港的安全,便毋须担心。
•23条立法有利香港经济发展
对于有人担心23条立法完成后香港会出现“走资潮”,影响经济发展,谭惠珠表示:世界上有战争或内乱的地方都很难有正常的商业经贸活动。人们都会选择前往安全稳定的地方发展,完成23条立法反而有利于香港经济发展。
•绝非照抄或仿效内地法律
对于有声音称“条例草案是照抄或仿效内地法律”,谭惠珠表示:23条立法包括修改一些现行法例,将一些普通法的罪行转为成文法。转为成文法的意思是,把以往以普通法案例为判决根据的罪行,用条文写出该罪行的定义,成为一项有成文法例规管的犯罪行为,绝非意味照抄或仿效内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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