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特区政府就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期间,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意见,显示立法具有强大民意基础。下图:《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于今日(8日)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今日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以全面落实基本法第23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确保可早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立法会决定今早11时举行立法会会议,以处理条例草案的首读及二读。李家超强调:“基本法第23条立法应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

  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5.28决定》)再次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国安法第七条亦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晚上在社交平台帖文指出,立法具强大民意基础;香港完成草拟条例草案后,便可全力聚焦发展经济。

  李家超表示,他会同行政会议决定,8日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以全面落实基本法第23条、全国人大相关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确保可早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他指出,特区政府就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期间,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显示立法具强大民意基础。保安局与律政司连日来马不停蹄全速工作,完成草拟《条例草案》。

  李家超表示,他在昨日下午已致函立法会主席,建议立法会从速展开审议《条例草案》,立法会梁君彦主席接受他的建议,8日召开大会,以处理《条例草案》的首读及二读。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亦于同日下午举行会议,即时展开审议《条例草案》工作。

  李家超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既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有确实的必要性和急切性。香港曾经历国家安全受严重威胁,现今地缘政治更复杂多变,国家安全风险无日无之,特区政府必须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尽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受威胁的风险便少一日。

  让香港前途更光明更美好

  李家超续表示:“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实践香港26年来仍未履行的宪制责任,是香港特区的历史使命,把缠绕香港26年来的问题写上句号,香港便能够轻装上阵,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多位立法会议员表示,一定会全力以赴,做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审议工作,让条例能早日通过,期望在立法后,能进一步巩固普通法法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商务中心的地位,让香港有更光明、更美好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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