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特區政府於5月2日公佈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日表示,方案需要修訂區議會條例,涉及多條主體及附屬法例,會盡快提交立法會,希望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

  張國鈞昨日接受電臺訪問時表示,修改涉及六條主體及14條附屬法例,有六方面范疇,包括區議會職能、組成方法及產生辦法,以及加入委任及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員的條文等。

  立法會距離暑假休會隻剩下兩個馀月時間,張國鈞說,律政司已經做好準備,在立法會完善選舉制度時也處理過相關情況,同樣涉及很多主體及附屬法例,當時也能處理好。

  張國鈞指出,基本法未有特別列明有關地區行政管理,由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法律,因此這次修改法例,希望能將地區管理撥亂反正,令區議會做到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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