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陈沛敏作供时确认,黎智英于修例风波期间指示《苹果》多报道商界反对意见。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旗下三间公司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昨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进行第23日聆讯。从犯证人、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第二日作供,继续接受控方主问。陈沛敏确认,修例风波期间,黎曾指示《苹果》多报道商界反对意见,“吓坏那些生意佬”、“对付这些怕死鬼”。黎又曾向陈转发前民主党主席李永达的“建议”,要求将一篇反对修例的副刊文章“做大”,刊登在新闻版面并突出其中重点。

  陈沛敏在庭上介绍《苹果日报》日常运作。每日下午2时半召开“锄报会”讨论对即日整份报纸的意见,例如新闻的角度、照片的挑选、有否遗漏其他传媒所刊出的新闻,或者同样新闻与其他传媒的优劣。之后是“初会”,讲述当日有何重要新闻、要准备什么新闻角度,然后挑选头版新闻。每日下午5时要开“编前会”跟进“初会”内容,例如更新新闻发展、挑选头版新闻,以及决定版位。

  陈供述,从下午5时至报纸截稿期间可能有很多新的新闻发生,举例如果当晚9时有一宗大新闻值得上头版,安排都可能全部更改。而报纸会计划在午夜12时前开机印刷,到凌晨2点左右,“在旺角已经要有报纸卖”。

  控方展示2019年4月1日《苹果》刊登的新闻《黎智英:倘修例传媒冇得做》,以及新闻见报后陈与黎的通讯。黎称:“沛敏,今日头条做得好好,只是没有说做大陆新闻分分钟被视为揭露国家机密,和批评中国政府文章会被标签颠覆国家安全等罪名,但很好了,请继续做在大陆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对的危险,吓坏那些生意佬让建制派不敢造次。谢谢。黎”陈回复:“收到,商界有票,所以政府才稍微让步,如果他们反对,政府就没戏唱了”。黎再回复:“对,对付这些怕死鬼可能是我们绝招。”

  黎要求“做大”反修例意见

  陈沛敏表示,认为黎所说头条做得好但不完整的意思,是新闻标题指没有放大黎的两个观点,而隐没在文章中;而“请继续”则是想《苹果》多报道商界担心《逃犯条例》、反对条例的意见。陈又确认,“请继续”是一个指示而非建议。

  控方继续展示通讯纪录,黎向陈传送《跟司法界前辈谈引渡恶法》文章,并问可否“做大”,又向陈转发李永达的意见,指文章“内容非常丰富、好劲”,建议就其中几个重点作分析,助读者消化,要求陈按照李的“建议”跟进。

  陈确认文章来自《苹果》,可能刊登于副刊。她理解黎希望将文章做成新闻,黎亦曾当面向她重申文章“内容好好”,应该思考如何在新闻版面展示其中要点。黎又希望找文中的“司法界前辈”访问,甚至讨论即使对方不肯出镜,能否拍摄其背影等,惟终未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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