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保安局前局长、立法会议员黎栋国1日表示,理解市民担心触犯法例,但23条立法咨询文件用词相当精准,要求亦很高。例如“窃取国家机密”部分中,条文写明只有明知相关资料载有国家机密才是违法。指普通市民会否有机会接触到国家机密,并不会在街上拾到高度机密文件。

  被问到传媒能否以公众利益为由免责,黎栋国表示,国家机密往往都涉及重大公众利益,需要平衡考虑。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已表明会再作研究,回应相当清晰。他强调,现阶段需聆听及收集意见,再从中取得合适平衡,政府回应坊间意见速度很快。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李浩然指出,公众利益理应当被视为豁免理由是很多普通法国家通行的做法,不少国家会把符合公众利益的门槛订得很高。他提到英国是当中门槛最高的国家之一,相关法例条文列明没有任何危害国安的行为会属于公众利益,认为公众利益与国家安全是一致的整体,很难会有一件事是损害国家安全但符合公众利益。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