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特区政府昨宣布启动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右图: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前排左)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均强调为23条立法做好准备工作。\大公报记者黄洋港摄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昨日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保障广大市民。立法建议会明确界定罪行元素、例外情况和免责辩护。他强调,特区政府重视保障人权和坚持法治原则,奉公守法的市民毋须担忧会误堕法网。

  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林定国昨日早上出席“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咨询”记者会,下午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与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介绍咨询内容。他表示,制定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既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每个国家都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相关的法律数量不少。每个国家也会不时审视社会和国际形势的发展,制定新法律或修订法律,有效应对新的国安风险。

  形成有效维护国安法律体系

  关于立法时间,林定国表示,要尽快做,“不仅因为香港面对真实的国安风险,而且这也是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均强调香港特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林定国解释,基本法第23条规定特区要自行立法禁止七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立法原意是要求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持续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这也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与“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完全一致,相辅相成的。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林定国强调,首先,特区毋须就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两项罪行进行本地立法,但有责任立法禁止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其次,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法律和普通法制度必须与香港国安法紧密衔接、兼容和互补,形成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加上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规定”,所以23条本地立法必须与香港国安法一致。并且,今次立法须提供完善的执法权力及诉讼程序等机制,使得香港国安法及基本法23条的本地法例有效落实和执行。

  立法保障人权 坚持法治精神

  林定国指出,保障人权和坚持法治精神是第23条立法工作的重点,特区政府会确保23条立法符合保障人权的国际标准。但他强调,大部分的权利和自由都并非绝对的。香港国安法第二条订明,任何人行使权利和自由,都不得违背基本法第一条和第十二条,该两条是基本法的根本性条款,说明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林定国还表示,维护国家安全与尊重保障人权,基本上是一致的。从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的经验可见,没有国家安全,大家都无法享有或行使权利和自由,人身安全、财产也会受到威胁。他强调,立法建议会明确界定罪行元素、例外情况和免责辩护,奉公守法的市民毋须担忧会误堕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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