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
•内地投资者参与门槛从要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
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
•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个人同时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分别有150万元人民币额度
拓宽业务试点范围:
•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
优化宣传销售安排:
•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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