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发展局与司法机构达成共识,会预留现时高等法院毗邻的金钟道政府合署现址用地,作为兴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的最新选址。至于原本预留重置高等法院大楼的中环新海滨五号用地,发展局会另行检视其具体用途,该用地目前位处“政府、机构或社区”法定用途地带。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行政长官高度重视和支持司法机构的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会提供足够资源以确保司法机构有效运作,包括提供资源改善法院设施。为此,政府会预留金钟道政府合署现址作为兴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之用。司法机构亦会保留现时的高等法院大楼用地,待日后重建作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的一部分。

  政府合署办公室续迁北都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高等法院现址长久以来是香港司法工作的象征,新选址是构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的不二之选,感谢行政长官同意让高等法院保留原址并扩充规模。他指出,金钟道政府合署现址用地和高等法院大楼现址用地合共可提供的可准许总楼面面积,远较中环新海滨五号用地可提供的为大,令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在位置和设计方面更为理想。

  按政府早前建议,现时位于金钟道政府合署的政府办公室,将会陆续迁往北部都会区及其他地点。政府相关部门会与司法机构跟进有关兴建新高等法院综合大楼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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