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方面再度推出便利臺胞在大陸生活、工作的新舉措。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福建省政府昨天公佈瞭首批15條措施,進一步開拓瞭臺商臺企在福建的發展空間,優化臺胞出入境辦證,為臺青就業創業提供更多優惠。

  今年9月中旬大陸方面頒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後,這個月上旬大陸出入境管理局出臺關於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涵蓋瞭閩臺人員交流往來的多個方面,為臺灣民眾赴閩、在閩定居落戶、在閩工作生活,以及閩臺船舶通行均提供瞭極大便利,呼應瞭臺胞臺商所需所盼,進一步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如今福建省公佈的“15條”是大陸方面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的新措施,進一步給予臺胞臺企同等待遇,當中有不少是在福建先試先行,而且充滿人情味。例如,65歲及以上臺胞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大陸,長者可免費乘搭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如今符合資格的臺胞也能享受這種同等優惠,再次體現“兩岸一傢親”的理念。對於在福建就業創業的臺青,福建省各地將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而且擴大直接采認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范圍,將電切削工、農產品食品檢驗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等16個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納入直接采認范圍,采認項目從現有34個擴大到50個。這些措施降低瞭臺青在福建生活的成本,擴大瞭臺青的就業范圍,將使臺青更好地融入在大陸的生活和工作。

  在深化閩臺經貿合作方面,這次福建出臺的措施含金量頗高。對於閩臺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將實施“一清單、三優先”的管理,即“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加大閩臺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保障力度,全力推進項目實施。對於在福建創業的臺灣農民,由廈門銀行開展“臺農貸”線上辦理,最快15分鐘可審批通過,解決瞭臺農在福建創業的資金問題。此外,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臺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由此可擴大知名度,拓寬銷售渠道。

  這次福建推出的是首批落實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政策措施,後續還會推出各種便利優惠。由此可見,大陸方面將持續全力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不論臺島政局如何變化,不論兩岸局勢如何緊張,大陸方面都牢牢掌握兩岸關系發展主導權和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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