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方面再度推出便利臺胞出入境的新舉措。今年9月中旬頒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後,昨天出臺十項具體的落實措施,涵蓋瞭閩臺人員交流往來的多個方面,為臺灣民眾赴閩、在閩定居落戶、在閩工作生活,以及閩臺船舶通行均提供瞭極大便利,呼應瞭臺胞臺商所需所盼,進一步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這次頒佈的“十項措施”具有便利性、多元化、人性化的特點。例如,辦理臺胞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就有多種辦證方式,可在網上申辦、然後入境達口岸後即可領取證件,也可在入境時向口岸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五年期臺胞證申請、由出入境管理機構寄送至臺胞指定地點;若是參加旅遊團到大陸觀光,可由組團社委托福建地接社集中代辦一次有效臺胞證,遊客抵達口岸後即可領取證件。臺胞申請在福建定居的審批時間也大大縮短瞭,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臺胞證的使用范圍也擴大瞭,方便到福建旅遊、探親、商務、團聚等臺胞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診療、酒店住宿等政務、公共、互聯網服務。

  此外,“十項措施”還有一大亮點──“允許臺胞人才隨帶外籍傢政服務人員入境停居留”。這項措施前所未有,主要是針對臺胞的現實需求所做的針對性安排,令臺胞在大陸生活更加舒適便利。

  早前頒佈的《意見》提出瞭暢通臺胞往來通道、促進臺生來閩求學研習、鼓勵臺胞來閩就業、擴大臺胞社會參與、便利臺胞在閩生活、完善涉臺司法服務、優化涉臺營商環境、深化產業合作、促進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加強科技創新合作、支持廈門與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支持福州與馬祖深化融合發展、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擴大社會人文交流合作、鼓勵青少年交流交往、促進文化領域融合發展等21項內容,而昨天頒佈的“十項措施”主要是從簡化出入境手續的方面來落實這21項內容,隻有讓臺胞出入大陸更加方便、自由,才能吸引更多臺胞到大陸參訪、發展。今後大陸將會繼續出臺便利措施落實《意見》的多項內容,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

  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踐行“兩岸一傢親”理念。而福建與臺灣一衣帶水,血脈相連,淵源最深厚、往來最密切、交通最便捷,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充分發揮福建對臺獨特優勢和先行示范作用,善用各方資源,突出先行先試,擴大授權賦能,取得成效後就可推行至其他地區。

  大陸方面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而臺灣同胞也要抓住機遇,與大陸方面一同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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