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措施

  •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對臺灣地區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1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6.9%

  2 臺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6.9%

  3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7.0%

  4 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

  5 其他臺灣地區公司 22.4%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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