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臺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措施
•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對臺灣地區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1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6.9%
2 臺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6.9%
3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7.0%
4 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
5 其他臺灣地區公司 22.4%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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