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民代任內,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4日開庭,高虹安在一審遭判刑當天強調自己沒貪污、沒任何一毛錢進她口袋,應判決無罪。
臺灣“高等法院”4日開庭,高虹安以書狀表示意見,稱“我一生都不會忘記這一天(一審判決日),我沒有貪污的動機及行為,我一心隻想當好民代,沒有心思去考慮這些事情;倘若我真的要貪污,何必找這麼多助理來協助記賬,豈不是讓犯罪更容易泄漏。”
高虹安說,一審僅認定她貪污不到12萬元,但她實際上付出的助理費多達32萬元,完全不合比例,所以她沒貪污,請求改判無罪。
高虹安未來是否遭判刑確定被解職或無罪復職,也將牽動新竹市長選舉佈局,地方也熱議高會不會在任期2年內辭職後補選,再創一次“藍白合”?地方政壇多數則認為,高虹安辭職幾率相當低。不過綠營仍虎視眈眈,罷免高虹安的“風城安心上路”提案連署,截至10月中旬,約有1360份,門檻則為3547份。
高虹安停職3個多月,地方並無高虹安有意辭職的消息,一般認為目前仍是民眾黨邱臣遠代理市長,二審剛開始,高虹安沒必要辭職。
力倡藍白一定要合的國民黨新竹市議會總召陳慶齡認為,高虹安若辭職等於承認有罪,認為自己無罪才不會辭,要力戰無罪復職。
民眾黨新竹黨部主委、市議員李國璋表示,高虹安一定要在司法上拼復職,爭取個人清白遠比復職重要,辭職等於變相妥協認罪,正常人無法接受。
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薛洋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