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廣播公司”(簡稱“中廣”)被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簡稱“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要求名下13筆土地及建物移為公有,追征已移轉或出售的29筆土地,共77.3億元(新臺幣,下同)價額,“中廣”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中廣”早就脫離國民黨持有及控制,26日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可上訴。對此,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表示,感謝法官還原真相,洗刷“中廣”的污名,呼籲“黨產會”停止上訴,不要一錯再錯。
26日深夜,趙少康在社交平臺上發文表示,“黨產會”錯誤認定“中廣”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還要追征“中廣”77.3億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判決黨產會敗訴。感謝法官還原當初的交易事實,他們當年本來就是從中時集團,而不是國民黨購買瞭“中廣”的經營權。
趙少康回應,當年國民黨為瞭遵守“廣電法”的“黨政軍條款”,急急忙忙的把“中影”、“中視”及“中廣”賣給中時集團,後來中時集團又再將“中廣”轉賣給他。這個過程,當時的媒體報道都很清楚,中時集團當時不但取得瞭“中廣”的股份,也取得瞭“中廣”的經營權,不但改組瞭董事會,也指派瞭總經理及相關的人事。
趙少康直言,“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我用比中時集團更好的條件,從中時集團買瞭“中廣”,為什麼“黨產會”以及民進黨當局反而不斷地質疑我是非以相當對價取得“中廣”的股份?”
趙少康表示:“我要再次感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還原事實的真相,也洗刷‘中廣’是附隨組織這個污名。我們呼籲‘黨產會’停止上訴,懸崖勒馬,不要一錯再錯!”
此外,“中廣”公司也發聲明回應,“中廣”肯定法院的判決,“中廣”股權是從餘建新的榮麗公司之子公司華夏公司轉讓給好聽等四傢公司,並非由國民黨轉讓。好聽等四傢公司接手後,“中廣”一切都自主決策,本來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從來沒有受到國民黨的影響,選舉時任何政黨的競選廣告都接受,是一個百分百的商業廣播電臺。希望“黨產會”秉持公平原則,不黨不私,不要再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國民黨回應,感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公正判決。從大孝大樓,到國民黨中央黨部以及“中廣”案,“黨產會”接連敗訴,一再證明“黨產會”透過司法追征、濫訴的政治清算,毫無正當性。
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林靜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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