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27日遭屏東地院依“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並科罰金500萬元(新臺幣,下同),對此,周的小女兒周蕓均表示判決不公,周典論也稱,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將會上訴,悍衛清白。

臺灣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去年爭取獨立參與“大選”,屏東地檢署指控,周典論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某,以每份連署書500元對價,像“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依違反“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27日周典論遭判有期徒刑4年。

7月11日,屏東地方法院曾開辯論庭,同案被告潮州鎮長周品全、陳姓司機與黃姓堂主都以證人身份出庭應訊。庭中檢方緊咬周典論交付500萬元給周品全,再層層交代下去以一份500元的對價關系向選民行賄搜集連署書。

周典論表示,檢調將工作費用,當成是購買連署書的費用來辦,以及檢調偵辦內容中竟然出現“上面指示”等對話內容,引發各界聯想,致使檢調偵辦的意圖倍受質疑。

周典論強調,他仍深信臺灣的司法是公平、公正的,他將委請律師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也相信司法最後一定能還給他公道。

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林靜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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