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遭起訴,民眾黨民代黃國昌27日說,檢調搜索鄭文燦臺北住處,另外查扣6785000元(新臺幣,下同),不禁令人“肅然起敬”,原來民進黨的大官,傢裡隨便就有上百上千萬現金,真的是“新臺幣淹腳目”,面對臭不可聞的貪腐弊案,絕對不能到此為止,否則臺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所謂的肅貪,將會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

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指出,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起訴11人,由於鄭文燦本人否認犯行、賄款高達500萬元,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

黃國昌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桃園地檢署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且求處12年有期徒刑,其中在起訴書詳細描述,鄭文燦收受500萬元辦事,還有如何為富商權貴提供地方、臺當局一條龍的農地變更,內容都與他先前質詢所揭露的內容一致。

黃國昌說,針對此等“量身打造”的“貼心服務”,絕非鄭文燦一人可以完成,應該向上追查,然而起訴的內容僅止於鄭文燦。至於案子為何整整壓瞭7年,今天則是連提都沒有提,臺法務部門負責人鄭銘謙先前在民意機構聲稱“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顯然隻是在講空話,更讓人質疑防火墻是否早就已經設好。

黃國昌指出,起訴書記載鄭文燦在得知廖俊松遭到監聽後,除瞭返還500萬賄款以外,還一同把另外收受600萬不法的政治獻金也交還對方。今年7月底,鄭文燦在臺北的住處遭到搜索,另外又遭查扣678萬5000元,不禁令人“肅然起敬”,原來當民進黨的大官,隨便傢裡就有個上百上千萬現金,真的是“新臺幣淹腳目”。

黃國昌強調,面對如此臭不可聞的貪腐弊案,絕對不能因為鄭文燦已經被起訴,就想要到此為止,包括到底是誰泄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就是7年,檢調一定要查清楚,否則賴清德向民眾承諾,肅貪是臺當局的重要工作,將會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

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林靜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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