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王義偉/文 聯大第2758號決議又被民進黨當局炒作瞭一把。

7月30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2024年年會在臺北舉行。年會通過瞭一項決議,稱聯大第2758號決議未解決臺灣的政治地位,不建立中國大陸對臺灣的主權,不建構一中原則作為國際法律。賴清德在年會發表演講時稱“大陸錯誤詮釋聯大第2758號決議是為瞭建構武力犯臺的法理依據”。

針對民進黨當局的這一波操作,國臺辦迅速作出反應。

7月31日,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以答記者問的方式作出兩點回應。

首先,陳斌華揭開瞭所謂“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真面目,指出這個組織由一群極端反華分子拼湊而成,慣於在涉臺問題上挑釁滋事,編造散佈謠言謊言。

其次,陳斌華從法理的角度解釋瞭2758號決議的歷史地位和作用。他指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即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情況下的政權更替,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臺灣的主權。1971年第26屆聯大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這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徹底解決瞭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明確瞭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隻有一個,不存在“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問題。

陳斌華表示,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也是世界上183個國傢與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政治基礎,充分體現瞭國際大義和人心所向。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臺獨”分裂立場,一再夥同美西方反華勢力污蔑攻擊聯大第2758號決議,動搖不瞭國際社會堅持一中原則的基本格局,隻會讓國際社會更加清楚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

在筆者的印象中,這不是國臺辦發言人(包括外交部發言人)第一次就聯大第2758號決議發表談話、作出解釋。但即便這樣,民進黨當局還是時不時地把這個決議拿出來炒作一番。

為什麼?

因為第2758號決議中提到瞭一個人名:蔣介石。

決議原文中有這麼一句話:“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

這就是民進黨當局以及一些外國議會議員抓到的“把柄”,聯合國決議是把蔣介石的代表驅逐出去瞭,不是把臺灣驅逐出去瞭。所以,臺灣地位未定。

這是典型的偷換概念的文字遊戲。

2758號決議確實沒有提到臺灣,隻說蔣介石,那麼,當時的蔣介石是什麼身份?他人在何處,實際掌控著什麼地盤?在他的認知和公開聲明中,大陸和臺灣是不是都屬於一個中國?

這個問題的答案不言之明。

民進黨當局之所以一直揪著第2758號決議不放,就是因為在一系列具備國際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這是他們能挑出來的為數極少的可以炒作的文件。當然,這樣的偷換概念的文字遊戲,是經不起推敲的。

需要說明的是,被國際社會廣泛認同的一個中國原則,是由一系列法律、公報、聲明、文件等組成的,比如第2758號決議,比如183個國傢在與中國的建交公報中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比如前不久烏克蘭外長庫列巴訪問中國並在中國鄭重重申認同一個中國原則。

而1979年中美建交公報中,美方明確表示:“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隻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aiwan is part of China)。”

上述種種,民進黨當局為什麼隻字不提呢?

關於蔣介石,還有一個插曲。

漢語拼音在全球范圍流行之前,韋氏拼音是主流。韋氏拼音雖然已被歷史淘汰,但一些知名的機構、人名因為影響太大,其韋氏拼音的寫法就流傳下來並被廣泛接受,比如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青島啤酒等。蔣介石的韋氏拼音寫法是Chiang Kai-shek,這也是2758號決議中的寫法。

在大陸,曾有人錯將Chiang Kai-shek翻譯成為“常凱申”。

這看起來是個笑話,但也提醒我們要好好研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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