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刑事警察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當“內鬼”,收黑錢泄密包庇博弈集團洗錢案。臺中地檢署今年5月申請羈押禁見林明佐獲準,並陸續發動三波搜查。昨天(17日)臺中地檢署發動第四波搜查,對象是洪姓律師的律師事務所,並同時傳喚涉嫌把偵查內容泄密給博弈集團的洪姓律師。訊後依泄密等罪名,令洪姓律師以5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

林明佐

根據島內媒體報道,臺中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張時嘉於今年5月間偵辦一個博弈不“法”集團時,發現與該集團配合的律師為該集團的被告辯護後,涉嫌將執行職務所得知的偵查信息,提供給博弈集團成員。讓集團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動態,預擬策略逃避追緝。經搜證完備後,相關部門至臺中市洪姓律師的事務所等3處執行搜查,帶回洪姓律師調查。並有楊姓與吳姓兩名律師,以及3名相關人,共5人作證。

檢方指出,經檢察官審訊後,認為洪姓律師涉“非公務員泄漏秘密”等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令洪姓律師以50萬元交保,其餘律師及證人請回。

據瞭解,至於此案的前三波搜查,分別是今年5月2日搜索林明佐住宅,查扣逾2000萬元來源不明財產。隨後以涉嫌貪污等六項罪名,申請羈押林明佐獲準。5月7日、8日,搜查拘拿涉嫌經營賭博的劉姓主嫌等8人,5月23日,臺中地檢署又針對博弈集團發動第三波搜查,傳喚拘拿據傳身價不菲、疑為博弈集團總裁的陳政谷,以及其助手、前記者史鎮康等共犯或幹部5人。包含林明佐在內,此案累計羈押禁見7人。(海峽導報記者 孫靜 林靜嫻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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