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案,經歷臺檢方3次抗告,桃園地方法院昨天(11日)裁定收押禁見。對此,前民代郭正亮、桃園市議員凌濤、臺北市議員柳采葳皆認為,該案情邏輯不符合一般弊案。

郭正亮昨在臺政論節目談及鄭文燦案情時指出,所涉的土地變更案價值超過50億元(新臺幣,下同),行賄隻給500萬元?還送到鄭文燦傢中?“不隻送太少,而且場所不對。”郭正亮直言,2017年鄭文燦已當3年市長,應該很有這種經驗,再怎麼樣也要有“白手套”過手或是換地方,結果卻是本人出面,還在自己的市長公宅,“這個坦白講不符合一般理解的弊案邏輯。”

依目前臺檢調掌握事證,凌濤表示,財團來喬事情時安排在公宅,代表鄭文燦就是習慣在公宅,根本不管什麼“防火墻”。凌濤進一步指出,他常常聽桃園有很多人說,市長晚上到很晚都有聲響傳出來,“飲宴應酬的聲音”。因為桃園市長公宅旁邊是老城區,常常到很晚都還有接送的車子在附近暫停。

凌濤表示,檢調最好趕快把公宅附近監控這8年的視頻扣下來。他也直呼,“鄭文燦你真的明目張膽,你真的以為你是‘東宮太子’喔?‘東宮太子’也要防備啊,你都不防欸?”

柳采葳也爆料,有一個叫做“復興路99號”的地方,是桃園的一棟大樓,裡面基本上就是聲色場所。據瞭解,鄭文燦晚上離開桃園市政府後,會去的兩個地方就是他傢跟這個地方。(海峽導報記者 張麗琴 林靜嫻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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