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快訊: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傢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傢、煽動分裂國傢犯罪的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據悉,2021年5月12日,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時任臺當局外事部門負責人吳釗燮進行“臺獨”挑釁,詆毀大陸,煽動兩岸對立,危害臺海和平穩定,屬“臺獨”頑固分子,稱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嚴懲,依法終身追責。

吳釗燮

同年11月5日朱鳳蓮證實,將對清單在列者實施懲戒,並點名吳釗燮、時任臺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時任民意機構負責人遊錫堃。

2022年8月3日,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公佈“臺灣民主基金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臺獨”頑固分子關聯機構。禁止大陸組織與為上述基金會捐款的宣德能源、凌網科技、天亮醫療、天眼衛星科技等企業進行任何交易、合作,禁止有關企業負責人入境。

蕭美琴

2022年8月16日,國臺辦將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等為列入“臺獨”頑固分子清單。

李正皓

2024年5月15日,國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陳斌華宣佈大陸將對黃世聰、李正皓、王義川、於北辰、劉寶傑5位臺灣“名嘴”及其傢屬實施懲戒。

海峽導報記者 薛洋 整理報道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