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機構“司法法制委員會”今起初審立法機構改革相關草案,中國國民黨民代吳宗憲質詢行政機構“副秘書長”何佩珊時,因質疑何亂解釋“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文”,要求何收回說出的話,何堅持她說的是事實,讓吳宗憲爆氣把她轟下臺,“不要再回答瞭!”

吳宗憲質詢時,不滿行政機構所提交給“委員會”的報告,針對他提案官員反質詢或作虛偽陳述時,違者處1萬以上30萬(新臺幣)以下罰鍰,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引用“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文”,稱這樣的裁罰有違正當法律程序。

吳宗憲指出,首先,585號解釋文是針對真調會的解釋,該解釋僅限於調查權部分的解釋,而非質詢權,他所提草案是指質詢權,兩者不能類比,且他所提草案有明定立法機構行使裁罰權程序,未賦予立法機構直接裁罰權,卻遭行政機構以585號解釋文稱此“違憲”。

何佩珊則說,確實該解釋文僅限於調查權,但是在解釋文裡面,裁罰跟刑罰都被宣告“違憲”,吳宗憲立刻打斷她,“不是這樣!你不能亂解釋!請你不要亂解釋!你是在胡說八道,解釋文怎麼寫的,你收回你剛剛的話,‘大法官’哪有講那句話!”

何佩珊堅持說明,“這是事實,你讀到後面是這樣沒有錯的”,讓吳宗憲氣到叫她不準再講,直接下臺,“我念法律的,無法接受你胡說八道,行政權不能亂解釋‘大法官’解釋,你不講前提就說這樣‘違憲’,莫名其妙!”

主持會議的國民黨民代翁曉玲也站出來,要議事人員暫停時間計算,“請你不用講瞭,請您下臺,主席已經告訴您,請您下臺,奇怪欸!這是要怎樣,回去休息!”

吳宗憲說,行政官員麻煩尊重民代還有會議主席,“我質詢是不發脾氣的,但是你讓我生氣瞭,行政官員可以這樣隨便解釋‘大法官’會議解釋?不接受行政官員這樣的答復。”

海峽導報記者 薛洋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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