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臺媒

民眾黨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去年擔任民代期間,遭曾任民眾黨前民代賴香伶助理的巫姓女子爆料性騷擾,邱臣遠提告巫姓女子求償6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法院26日開庭。

巫姓女子2023年6月17日在臉書發文稱,2020年9月她協辦民眾黨至法務部門調查局考察的活動,“當日我穿著合身的裙裝,如我平時上班的服裝。沒想到招來邱臣遠不斷朝我身體上下打量”。當她問到邱臣遠,“請問您等下其他行程需要先離開嗎?需要幫你準備便當嗎?”她蹲在他面前,左手擺在自己大腿上,他回“不用便當”,“同時將手放在我的左手上,他的視線一直停留在我穿裙子露出的腿上”。

邱臣遠認為巫姓女子貼文侵害名譽權,提告請求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最後事實審的判決書全文。臺北地院26日開庭,雙方皆委任律師出庭,邱臣遠委任律師胡皓清指出,邱確實有參加調查局考察活動,但邱不認識巫姓女子,對於巫姓女子負責何種事務也不清楚。“註視、打量”陌生人是正常舉動,巫姓女子指控與事實不符。

巫姓女子委任律師則稱,邱臣遠身為公眾人物,名譽權保障應所有退讓,對於性騷擾證據要求標準應下降。法官問雙方是否有無談和解意願?巫姓女子委任律師表示目前沒有意願,法官定於5月9日上午10點10分再開庭。

海峽導報記者方艷艷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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