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臺媒
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車隊去年10月底行經臺北市民權東路、光復北路口,有摩托車騎士因不耐久候向車隊比中指,遭民眾檢舉及警察攔查,依涉嫌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臺北地檢署認定,該騎士不滿交通制度,未針對特定人比中指,罪嫌不足,今處分不起訴。
王男去年10月28日中午12時許,騎摩托車沿著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並於民權東路與光復北路口停等紅燈。因蔡英文準備進入松山機場,臺警方執行交管,王男趕上班不滿等太久,對著車隊比出中指,被交警目睹後,喝斥到一旁停車,並要求出示證件。
這名騎士坦承有比中指一事,但否認有侮辱公務員犯行,他向檢方辯稱,因不滿交通制度及政治現況,臺灣不應該有這種交通管制,讓官員車輛先行通過的行為。
檢方認定,涉案騎士主觀上不認同讓官員先行的交通制度,態度固然不妥,但是也沒有侮辱特定執行公務的公務員,當時也認不出行經車隊是否為臺灣地區領導人車隊,難認騎士有妨害公務犯意,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臺灣前民代郭正亮曾對此事件表示,蔡英文曾聲稱“如果不滿可以拍桌”,結果民眾真的抗議的時候,蔡英文卻蛇網伺候,辦公室不能接近隻能到臺北賓館區,老百姓在街頭比中指,警察過去訓斥,這就是最言行不一。
海峽導報記者方艷艷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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