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年第一篇,想繼續談談臺灣。其實臺灣問題本不該是個問題。早在50多年前,聯大第2758號決議就明白無誤地指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而近年來,美西方一些人大談臺灣“地位未定”“可以同別國建立‘外交關系’”“可以參與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妄圖為“臺獨”勢力拓展國際空間制造合法性。謬論既出,事實和法理就不能缺席。今天再來把臺灣的地位講清楚。
▲ 臺海和平穩定的最大風險是“臺獨”,中美關系的最大挑戰也是“臺獨”。
一、聯大第2758號決議是怎麼來的?
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勝利。此後不久,總部設於美國紐約的聯合國誕生瞭。作為主要戰勝國的美國、蘇聯、中國、英國、法國成為聯合國創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五常”。
▲ 1945年6月26日,美國舊金山退伍軍人紀念堂,中國代表團第一個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圖為中國共產黨代表董必武用毛筆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
▲ 圖為《聯合國憲章》上的中國代表團簽字。
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國領導人多次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1949年11月,周恩來總理致電聯合國秘書長和第四屆聯大主席,聲明“國民黨反動政府”已喪失瞭代表中國人民的任何法律的與事實的根據,要求聯合國立即取消“中國國民政府代表團”繼續代表中國人民參加聯合國的一切權利。按照關於國際組織成員資格繼承的國際慣例,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理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
不出所料,美西方對此橫加阻撓。1950至1970年,美國以設立七國(加拿大、厄瓜多爾、印度、伊拉克、菲律賓、墨西哥、波蘭)特別委員會專門審議、“緩議擱置”、列為“重要問題”等手段,設下重重障礙,使得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被蔣介石集團非法占據22年。
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中國進行瞭長期有力的鬥爭。1970年以後,隨著中國綜合國力日益提升以及國際形勢的演變,國際上支持中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的力量不斷增強,時機也逐漸成熟。
令人振奮的是,從1961年第16屆到1971年第26屆聯大的十年間,美國所謂“重要問題提案”反對票從34票增至59票,而阿爾巴尼亞等國提出的“恢復新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提案的贊成票則從1964年的38票增至1971年的76票。
▲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大期間,美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佈什(左一)在會場。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大期間,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國提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驅逐臺灣”的“兩阿提案”以76票贊成的壓倒性多數獲得通過,第2758號決議正是“兩阿提案”的表決結果。
▲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大期間,古巴常駐代表裡卡多·阿拉爾孔·德克薩達(左)與阿爾巴尼亞外交部副部長雷茲·馬利列(右)交談。
聯大第2758號決議規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1971年11月15日,中國代表團首次出現在聯合國大會上。時任外交部副部長、中國代表團團長喬冠華代表新中國第一次登上瞭聯大講臺。他說:“我們主張任何一個國傢的事情,要這個國傢的人民自己來管。全世界的事要由世界各國來管。聯合國的事要由參加聯合國的所有國傢來管。”
由於中國代表團的到來,當天的會議幾乎成瞭中國代表團的歡迎會,不少國傢的代表排隊申請發言,要求表達歡迎之情。一名記者搶占先機,即席采訪剛剛落座的喬冠華,詢問他此時的感受。喬冠華瀟灑豪邁地仰頭大笑,這一經典畫面被在場媒體記者定格下來,“喬的笑”自此成為中國外交自信坦蕩的符號。
▲ 中國代表團團長喬冠華瀟灑自信的笑容代表瞭中國外交的重大勝利,更代表瞭世界正義力量的勝利,一度被評價為“震碎瞭聯合國議事大廳的玻璃”。
時任隨團翻譯的資深外交官施燕華在後來接受專訪時回憶,當天聯合國會議大廳內旁聽席、觀眾席坐滿瞭人,沒有位置的就站著聽,場面十分壯觀。“中方發言稿的英文版最初隻打印瞭400份,結果被各國代表和記者一搶而光,趕緊又加印瞭一兩百份。”
二、聯大第2758號決議粉碎瞭“兩個中國”的幻夢
聯大第2758號決議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徹底解決瞭包括臺灣在內的全中國在聯合國以及國際機構中的代表權問題,也徹底封堵瞭任何人、任何國傢、任何勢力企圖制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的空間。
從政治上看,聯大第2758號決議以壓倒性多數通過,標志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為代表包括臺灣在內的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恢復瞭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蔣介石集團的代表被驅逐出去。
▲ 1971年10月,為挽回一點面子,時任臺灣當局“外交部長”周書楷在馬上就要對阿爾巴尼亞等國驅逐臺灣的提案進行表決之前,跑上講壇宣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隨後與手下一幫人離開會場。
決議的通過在國際關系實踐中產生瞭廣泛而深遠的政治影響,有力推動一個中國原則成為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和國際社會廣泛共識。決議通過後的20世紀70年代初期,新中國迎來第三次、也是最大一次建交高潮,50多個國傢與中國建交。截至2024年1月,已有183個國傢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與中國建交,凸顯瞭一中原則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
▲ 2024年1月24日,中國同太平洋島國瑙魯簽署關於恢復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兩國正式恢復大使級外交關系。1月29日,瑙魯26名留學生順利抵京,並在外交學院參加為期一個多月的中國國情及漢語學習項目。
從法律上看,聯大第2758號決議解決瞭由誰代表中國的問題,解決的是原有中國席位的代表權問題,而這個席位一直代表的是包括臺灣在內的全中國。“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地位的領土范圍並未受到任何影響,臺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地位從未發生改變。
▲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召開現場。
聯大第2758號決議通過後,聯合國官方文件對臺灣的稱謂均為“臺灣,中國的省”(Taiwan,Province of China)。聯合國秘書處法律事務辦公室出具的法律意見也強調,“聯合國認為,臺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獨立地位”,“臺灣當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從法理上講,臺灣與山東、福建省一樣,都是中國的一部分。
早在80年前的1943年,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把日本所竊取的中國領土臺灣歸還中國”。此後,1945年中美英蘇聯合發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條款必將實施”。日本則接受《波茨坦公告》,宣佈無條件投降。這一系列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文件構成瞭戰後國際秩序的組成部分,也奠定瞭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領土的歷史與法理根基。
▲ 《開羅宣言》原文
眾所周知,隻有主權國傢或國際組織才能申請以聯合國會員國、永久觀察員或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系統工作,也隻有主權國傢之間才能建立外交關系。臺灣屬於中國領土一部分、不是一個主權國傢,自然無權參與聯合國,也無權與別國“建交”。
▲ 2016至2024年的八年間,臺灣陸續丟掉瞭十個所謂“邦交國”。(插圖|玉淵譚天)
從程序上看,聯大第2758號決議磋商過程中,絕大多數國傢均認同臺灣屬於中國,恢復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即意味著否定瞭臺當局的代表權。
美國等少數國傢為瞭保留臺灣當局在聯合國的席位,曾提出所謂“逆重要問題”和“雙重代表權”提案。前者要求“任何會導致剝奪臺灣在聯合國代表權的大會提案需經大會2/3多數票同意”,後者要求“一方面在聯合國中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一方面確認臺灣方面繼續擁有代表權”。“逆重要問題”提案未獲通過。
1971年10月25日,聯大第2758號決議獲得通過後,“雙重代表權”提案也因此成為廢案。
▲ 1971年11月15日,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後的中國代表團首次出席第26屆聯大全體會議,受到各國記者的“包圍”。
綜上不難看出,臺灣問題法理事實清清楚楚,臺灣的地位明明白白。誰虛化歪曲歷史事實,誰就是在踐踏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就是公然挑釁二戰後國際秩序。
2024年的中美關系敏感微妙,也可能風高浪急,而臺灣問題始終是中美之間最大的風險點和燃爆點。中國不用怕,因為真理和公義不是幾隻碰壁蒼蠅嗡嗡叫喚就可以掩蓋的,絕大多數國傢對此等行徑也是不齒和唾棄的。但中國必須做好預置,特別是從現在起就要讓真理蓋過歪理,絕不能允許個別用心險惡的人所謂賊喊捉賊的認知戰把戲得逞。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