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犯洗錢、偽證等罪,遭判刑1年2個月定讞,去年5月發監執行。陳致中入獄後,臺法務部門“矯正署”今年2月5日核準假釋,檢察官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臺灣“高等法院”6日裁準。

臺灣“中天新聞”最新消息稱,陳致中今晚7時56分走出高雄第二監獄大門。

陳致中2011年8月因偽證罪被判刑3月,喪失高雄市議員的資格,不過,他當年無法易科罰金改服勞役換得免於入監服刑。

陳致中後來再判刑確定的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而洗錢案與前案偽證案訂一執行刑為1年2月,他的偽證案執行完畢可折抵刑期,因此,陳致中去年5月發監應執行的刑期為11月。

臺灣“聯合新聞網”6日早些時候報道稱,陳致中目前還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等待釋票,依“矯正署”審核假釋準否標準,包括受刑人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再犯風險以及在監情狀。陳是初犯,所犯的洗錢罪犯罪所得新臺幣2.66億元已經查扣,是“矯正署”審核許可陳致中假釋的條件之一。

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稱,高雄第二監獄說,在6日下午5時前尚未收到保護管束令,陳致中最快可能於7日出監,對於陳致中何時可以出監,高雄第二監獄沒有給出明確答案,但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今年可以回傢吃團圓飯瞭。

海峽導報記者方艷艷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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