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近日,“小學生課間不能去操場活動”的新聞引發熱議。圖為山西小學生在教室朗讀。/中新社

  近日,一則“小學生課間不能去操場活動”的新聞持續發酵,並迅速引發輿論熱議。學生課間走出教室,本是教育部明文規定的“權利”,況且在全社會呼籲強化學生身體素質的背景下,學生下課被“圈養”,“摁”在書桌前,“困”在教室裡,明顯於情不合、與理不通。通過多方采訪,記者發現,學生、傢長、學校,各有理據。那麼,人們不禁追問:究竟是誰“動瞭學生的課間十分鐘”?在現實困難面前,又該如何還給孩子一個明媚的校園生活?/大公報記者 張寶峰北京報道

  10月底,有太原網友在網上留言,稱在太原市某小學南中環校區,課間休息的10分鐘,孩子連樓道都不可以出去。有南寧網友在網上留言,稱某學校禁止學生在課間到樓下操場自由活動,都是限制在教室門口活動。此間,亦有鄭州、北京等地網友留言,稱自傢孩子在課間十分鐘,隻被允許上廁所、打水,而不被允許進行戶外活動。

  音量分級 僅可竊竊語

  教育部2021年6月頒佈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明確指出,“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遊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學校應當保證學生有休息、參加文娛活動和體育鍛煉的機會和時間”“學校應當保障學生在課間、課後使用學校的體育運動場地、設施開展體育鍛煉”。

  記者瞭解到,一些小學會將學生聲量進行分級。有的學校分為0-3級,有的分為1-10級。比如在自習時間,要求學生必須保持0級音量,也就是“一聲不出”。而在課間十分鐘,去樓道裡打水、上廁所的,可以發出2級音量,而選擇待在教室裡的學生,則隻能保持1級以下的音量,也就是所謂的“竊竊私語”。

  各執一詞 “難言之隱”

  許多傢長對大公報表示,“現在的孩子普遍戶外活動不足、身體素質偏弱,視力問題、肥胖問題等都非常突出。教育改革的大方向又是越發重視體育鍛煉,尤其義務教育階段的體測成績是進入中考計分的,所以,學校不讓孩子課間出去活動,讓人無法理解。”

  多位內地教師表示,“網上言論與傢長抱怨都失之片面。現在學校普遍規定每天都有一節體育課、一次大課間、一個上操活動,保證瞭學生在校期間的戶外運動量。至於是否一定要在課間十分鐘去操場運動,則應具體分析。如果學校校園空間受限、師資配備不足,又怎麼保證學生課間下樓活動的監管與安全?這些都是非常現實的問題。”

  有專傢分析指,隨著教育改革不斷邁向深入,對學校和老師的要求越來越細密,學校完成教學任務的時間日趨緊張,所以很多學校為瞭保證教學進度,不得不“征用”學生的課間十分鐘。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支振鋒亦公開表示,這一現象也與社會大環境有關,比如一旦孩子出現安全事故,就會有個別傢長非理性地找學校,進而影響到學校對孩子的管理,這也導致很多學校不敢讓孩子在校園裡打鬧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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