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陸上,負責國土防空的紅旗-9B由空軍掌握,陸軍的野戰防空,則以紅旗-16A和紅旗-16B為當傢武器,配屬於集團軍的防空旅。一個紅旗-16B防空導彈營轄有多個火力單元,每個單元由導彈發射車、制導雷達車等組成,導彈營直轄有搜索雷達車,同時為各個單元提供信息服務。
在作戰中,紅旗-16A/B伴隨集團軍的地面部隊機動,攔截敵軍轟炸機、殲擊機、戰術彈道導彈、巡航導彈、大型無人機等空中來襲目標。在紅旗-16A/B之下,還有紅旗-17A、紅旗6A等作為輔助,共同形成野戰伴隨防空體系。
紅旗-16A/B使用TA5350型6輪底盤發射車,搭載6個發射單元。與艦載發射裝置相比,發射車的載重與空間相對較小,故而發射方式不同。
海軍艦載版紅旗-16采用熱發射,導彈在發射單元中點火後,依靠自身動力升空射出升空;陸軍車載版則采用冷發射,先使用高壓氣體將導彈從發射筒射出後,而後在空中點火,調整姿態後飛向目標。
新型紅旗-16F與前型發射系統兼容,因此不僅能艦載,未來也可實現車載發射,為陸軍地面部隊提供對空防禦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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