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最高人民法院23日印發《南沙意見》,對促進大灣區藍色經濟發展意義重大。圖為距深圳200多公裡海域的“恩平20-4”海上鉆采平臺。\中新社
最高人民法院23日印發《關於為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下稱《南沙意見》),為加快推動廣州南沙粵港澳重大合作平臺建設,推動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傢發展大局提供司法政策支持。其中明確提出,服務保障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支持完善電子工程、海洋科學等領域的司法保護規則。有專傢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海洋是現代科技的“新戰場”,離不開海洋科研、海洋產業力量以及司法保護與服務保障等“合力”支持。《南沙意見》的出臺,加大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體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司法保護,加強業界對海洋創新科技研發信心。\大公報記者 方俊明、趙一存
《南沙意見》分為六部分21條,分別是總體要求、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推動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支持促進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助力打造高質量城市發展標桿、完善組織保障機制。其中明確提出,支持廣州南沙高質量建設南沙科學城、中國科學院明珠科學園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服務保障我國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大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體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司法保護,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和產業變革領域司法保護,支持完善電子工程、計算機科學、海洋科學、人工智能和智慧城市等領域的司法保護規則。
深海勘測海洋開發項目 減稅15%
事實上,目前廣州正突出南沙海洋核心區功能,以明珠科學園為核心區,加快建設南沙科學城,重點發展海洋科學,建設全球海洋科學與工程技術重要策源地,將現代科技海洋產業鏈列入“十四五”時期南沙區重點打造的產業鏈。同時,廣州還將深海勘測、海洋能源開發等8大海洋領域27個小項納入“南沙先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扶持海洋新興產業發展,推動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轉移轉化。《南沙意見》則是從司法保護規則上,支持灣區海洋科學發展。
在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海洋合作專題論壇上,中方發佈瞭藍色合作倡議,提出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共同保護和科學利用海洋,共享藍色成果,共建藍色傢園,凸顯瞭促進人類與海洋和諧共生的全球共識。《南沙意見》中提及的內容與此相呼應。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博導、海法研究院廣州分院(粵港澳海法研究院)院長李天生認為,如果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的藍色經濟要更高水平、更高質量地發展,應該在粵港澳之間形成相互分工和資源配置差異的有機整體。“經濟的發展要依靠法律規則的支撐。”李天生認為,大灣區發展藍色經濟需要將粵港澳不同的法系整合在一個有效的司法行政體制上。
司法服務保障 增海洋科創信心
最高法國際商事專傢委員會委員、“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香港)院長王貴國表示,經過十年發展,“一帶一路”建設進入2.0版,建設內容也從基礎設施建設延伸到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綠色發展、藍色經濟等層面。他認為,在當前大環境下,“一帶一路”倡議未來發展需構建一套多邊的法律機制,“這相當於一個自由貿易協定,把相關國傢的利益關系統一起來,再設定統一的標準,以國際條約的形式構建起來,具有清晰的權利和義務,這也是國際社會的要求。”
“海洋是現代科技的‘新戰場’,離不開海洋科研、海洋產業力量以及司法保護與服務保障等‘合力’支持。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提出,服務保障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大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體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司法保護,加強瞭業界對海洋創新科技研發的信心。”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廣州正集聚重大海洋創新平臺,加快冷泉生態系統、大洋鉆采船等建設,打造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這需要社會資本、政府資金、科研力量及司法保障等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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