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曹媛 深圳報道

深圳再出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相關政策。

10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國傢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聯合印發瞭《深圳市關於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下簡稱《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完善深圳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實施意見》主要從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科技金融創新發展、引導風投創投支持科技、強化資本市場樞紐功能、加強平臺智庫服務支撐幾方面著手,共提出瞭20條舉措。

金融是科技創新的重要支撐。目前深圳市區兩級基本都建立瞭支持科技創新直接、間接融資的政策支撐體系。目前,深圳國傢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早已突破2.3萬傢,僅2022年就新增2043傢。

但與此同時,深圳在科技企業政策扶持、產業鏈附加值、配套融資環境等方面仍存不足。“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科技金融發展、金融支持科技創新仍面臨著一些有待解決的痛點難點,科技在進步,與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也要不斷跟著按‘升級鍵’。”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時強調。

《實施意見》強調要建設優質創新資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深圳要如何做?

鼓勵銀行開辟信貸綠色通道 打造全國首個高收益債券市場試點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曾披露一項提案《關於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建議》顯示,目前深圳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面臨的困難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及管理機制不完善,支持重點有待細化;企業生產制造附加值低,部分產業鏈存短板,產學研未有效結合;傳統金融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較小,信息共享和風險控制相對滯後;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緩慢,資本市場作用有限。

銀行貸款是支持科技創新的主流方式,因此《實施意見》首先提出要優化科技信貸體制機制,從完善監管考評機制、單列科技型企業貸款信貸規模、開辟科創貸款綠色通道、用足用好再貸款政策工具、運用信息技術提高信用風險評估能力等方面加強銀行機構科技信貸服務能力建設。

其中,值得註意的是,深圳鼓勵銀行機構為“20+8”產業集群和“專精特新”企業開辟信貸綠色通道,推出專屬信貸產品。

其次,建設高收益科創債券市場,可以推動成長期科創企業融資工具箱擴容,助力緩解科創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控制權稀釋甚至失去創新自主權等問題。

因此,《實施意見》提出擴大科技型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創新債券市場服務科創企業新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票據、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支持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行高收益債等。

“支持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行高收益債,打造全國首個高收益債券市場試點,更好發揮債券市場對科技型企業的金融服務功能。”《實施意見》強調。

此外,強化科技保險的作用。《實施意見》引導和鼓勵保險公司研發和推廣科技保險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區開展科技保險風險補償試點,繼續實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對於通過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新發放的貸款,對銀行機構按照實際發放貸款金額給予0.5%業務獎勵,對保險公司按照實際承保貸款金額給予1%業務獎勵。

最後,強化重點領域金融服務。《實施意見》強調加強基礎研究和核心技術項目攻關金融支持,發揮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和科創貸款貼息貼保的作用,鼓勵發行高新園區基礎設施公募REITs、推動科技型地方金融組織發展等。

“深圳商行+香港投行”、“貸款+外部直投”等新模式 為企業提供“股權+債權”融資服務

值得註意的是,《實施意見》鼓勵“股權+債權”模式創新。完善“股權+債權”有關監管考核機制,授權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開展“股權+債權”模式創新試點,探索“深圳商行+香港投行”“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模式等。

《實施意見》提出,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地區,授權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開展“股權+債權”模式創新試點。

推動深圳市大中型銀行機構與其集團旗下的香港股權投資機構聯動,通過“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支持銀行機構規范與外部投資機構的合作,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新模式,在科技型企業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務。

此外,《實施意見》鼓勵深圳有條件的區打造高質量的科技金融集聚區,並與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光明科學城、西麗湖國際科教城、大運深港國際科教城、石巖湖科教城以及深圳高新區等形成高效聯動。

《實施意見》還鼓勵有條件的區開展科創金融服務中心試點,鼓勵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健全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機制,創新“政銀保擔”合作新模式,實施“首貸戶”培育工程等舉措。

深圳劍指“優質創新資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

為培育發展風投創投產業集群,《實施意見》鼓勵深圳各區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參與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擴大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深化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QDIE)試點。

另外,結合當前創投行業“募投管退”環節的難點痛點,《實施意見》提出支持保險資金、傢族財富公司、產業鏈龍頭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鼓勵保險資金依法依規擴大股權投資比例。積極爭取國傢級、省級產業基金的配套資源,打造全產業鏈的產業集群發展生態。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推動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拓寬行業退出渠道。

《實施意見》還提出建立聯通風投創投機構與科技創新項目的對接機制、支持深圳市有條件的產業集團與風投創投機構對接、引導風投創投機構重點支持深圳市“20+8”產業集群等。

此外,為強化資本市場樞紐功能,《實施意見》提出要建設優質創新資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更加包容高效的創新支持市場體系、塑造高水平創新資本循環機制、塑造具有創新市場特色的全球資產配置平臺。《實施意見》還強調要推動深圳建設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實施“星耀鵬城”上市培育行動計劃。

最後,《實施意見》提出完善平臺智庫服務支撐,例如建設市級征信服務平臺,強化企業庫對接服務,建立高水平的智庫研究平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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